陈洪锦文
某名山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《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》名录。按照要求,申报范围内不允许存在有碍观瞻、影响景观、破坏环境、有城市化倾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。于是,当地政府一声令下,占地数千平方米的一座星级大酒店及其附属物被一拆了之。 为申报”世界遗产”这个大局,一切都得服从,一切都得让路,该拆的一定要拆,这是毫无疑问的。但一想到用老百姓上千万元血汗钱建起来的酒店拆于一旦,我们又确实高兴不起来,反而感到好沉重,好忧愁。 风景区内不得建造有碍观瞻、影响景观、破坏环境的建筑物这个道理,恐怕我们的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都应该懂得。明明不该建为什么当初又建起来了呢?究其原因,有的恐怕是凭长官意志拍脑袋“拍”出来的,有的恐怕是受经济利益驱动钻钱堆“钻”出来的,有的恐怕是因法制观念淡薄违法建设“冒”出来的,……无论何种原因,后果都是十分严重的,那就是既浪费了大量钱财,又破坏了自然环境。 老祖宗传给我们的自然风景区要严格加以保护,愿各地都能从中吸取教训,不要在风景名胜区内乱建影响景现、破坏环境的各类建筑物,以真正利及当代,恩泽后代。